• “生命價值不大”這個前提前面,其實仍有一個前提,那就是“我是不幸的,被欺負的,且通過別的方法很難改進,因此,我的生命價值不大,即使一命換一命也不虧,若是被殺了,那也自認倒黴,反正我活得太苦了。”這些前提沒有一項是經得住推敲的,連成一個邏輯鏈條也說不通,它只是一種牽強的暴力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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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康微博》[616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