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結婚不應該有除了“兩個人想要生活在一起”之外的任何其他的理由。不能因長輩逼婚而結婚,不能因對方如工作好啦,個子高啦,學曆拿的出手啦等等等等連你自己都看得上的任何條件去結婚。這些“條件”統統與愛情無關。 這樣漫長的一生,不是相愛,沒辦法忍受。不因相愛,不值得共度。 這是一個精神上很痛苦的人給即將走入婚姻的年輕人的忠告,為了世界上少幾個不幸的小孩。請一定要相信我的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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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于塵世寄,漂泊無所依的句子》[103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