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常困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人的主人,反比其他一切人更是奴隶。 0 0 0
- 放弃自由就等于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是放弃自己的义务。而一个放弃一切的人是无法得到任何补偿的。这种弃权是不合人性的,并且取消了意志的自由,也就相当于是取消了行为的一切道德性。最后,规定一方为绝对的权威,另一方无条件地服从,这本身就是一项无效且自相矛盾的约定。 0 0 0
- 放弃自由,就是放弃它作为人的权利,同样也是放弃了自己的义务。 0 0 0
- 即使是最强者也决不会强得足以永远做主人,除非他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由此就出现了最强者的权利。强力是一种物理的力量,我看不出强力的作用可以产生什么道德。 0 0 0
- 严格意义上,一个暴君即是一个僭据王权却没有权利享有王权的人。 0 0 0
- 治理社会就应当完全根据这种共同的利益。 人们总是愿意自己幸福,但人们并不总是能看清楚幸福。 0 0 0
- 人类便被分成一群群的牛羊,每一群都有它自己的首领④,首领保护他们就是为了要吃掉他们。凡是生于奴隶制度之下的人,都是生来作奴隶的; 0 0 0
- 我说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性的,我的意思是指法律只考虑臣民的共同体以及抽象的行为,而绝不考虑个别的人以及个别的行为。我们无须再问应该由谁来制订法律,因为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我们既无须问君主是否超乎法律之上,因为君主也是国家的成员;也无须问法律是否会不公正,因为没有人会对自己本人不公正 0 0 0
- 即便是最强者也决不会强大到能永远做主人,除非他将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将服从转化为义务。 0 0 0
- 赋予了政治体以生命和生存的权力,现在我们需要让立法来赋予它行动和意志。因为政治体得以形成与结合的行为,并不能决定政治体为了维持自己的存在还应该做的事情 0 0 0
- 国家的生存绝非依靠法律,乃是依靠立法权。 0 0 0
- 要使一个专制的政府成为合法,就必须让每一个世代的人民都能作主来决定究竟是承认它还是否认它;但是,那样一来,这个政府也就不再成其为专制的了。 0 0 0
- 凡是实行法治的国家——无论它的行政形式如何——我就称之为共和国;因为唯有在这里才是公共利益在统治着,公共事物才是作数的。 0 0 0
- 人们尽可以在力量上和才智上不平等,但是由于约定并且根据权利,他们却是人人平等的。 0 0 0
- 当正直的人对一切人都遵守正义的法则,却没有人对他遵守时,正义的法则就只不过造成了坏人的幸福和正直的人的不幸罢了。因此,就需要有约定和法律来把权利与义务结合在一起,并使正义能符合于它的目的 0 0 0
- 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的,乃是他的天然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企图的和所能得到的一切东西的那种无限权利;而他所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 0 0 0
- 人生来是自由的,但却无处不身戴枷锁。 0 0 0
- 人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中! 0 0 0
- 劳动所获不多于民生需要的地区应由野蛮人居住;这种地方不可能有政治社会。劳动出产比生活必需有相当超出过剩的地区,适宜于自由的人民;那些拥有富饶肥沃的土地,因其不需太多劳动就所得丰硕,应该由君主制统治,使臣民的过剩为统治者的奢侈所消耗,因为由个人来消费不如由政府吸收。 0 0 0
- 暴君是一个违背法律、干预行政而又按照法律实行统治的人;专制主则是一个把自己置于法律之上的人。所以,暴君不一定是专制主,但专制主则一定都是暴君。 0 0 0
- 人生来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0 0 0
- “一种不以暴力而能约束人、不以论证而能说服人的权威”指宗教。 0 0 0
-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0 0 0
- 由于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同样理由,主权也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意志要末是公意,要末不是;它要末是人民共同体的意志,要末就只是一部分人的。在前一种情形下,这种意志一经宣示就成为一种主权行为,并且构成法律。在第二种情形下,它便只是一种个别意志或者是一种行政行为,至多也不过是一道命令而已。 0 0 0
- 俄罗斯人永远也不会真正开化的,因为他们开化得太早了 0 0 0
- 谁要依靠别人来保全自己的生命,在必要时就应当也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 0 0 0
- 规定一方是绝对的权威,另一方是无限的服从,这本身就是一项无效的而且自相矛盾的约定。 0 0 0
- 既然主权不外乎是公共意愿的运用,那么就永远不能转让;既然主权者只不过是一个集体的生命,那就只能让他自己来代表自己;能转移的是权力,而不是意志。 0 0 0
- 社会条约的目的是保护缔约者。要想达到目的就必须使用手段,而这些手段和某些冒险,甚至和某些牺牲是分不开的。如果一个人在保全自己生命的时候要依靠别人,那么当别人的生命需要得到保护时,他也要献出自己的生命。而且公民自己也不应该去判断法律要求他去冒的是哪种危险。当君主对他说“你要为了国家去死”,他就应该去死;正因为如此,他才一直都享受着安全,这样他的生命才不是单纯的自然的恩赐,而是国家的一种有条件的赠礼。 0 0 0
- Man is born free and everywhere he is in chains.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