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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奥尔格·齐美尔(Simmel Georg ,1858~1918)德国社会学家、哲学家。出生于犹太家庭,父亲是位成功的商人,父亲去世时年方16,受家庭的一位朋友的监护,并从那里继承了一笔可观的遗产,这使得他得以在以后的岁月里潜心追求一种自在的学术生活。一生交友甚广,如马克思·韦伯等人都是他家中举办的沙龙的常客。1881年获柏林大学博士学位,后在该校任副教授、编制外教授。1914年转任斯特拉斯堡大学教授。
齐美尔是19世纪末 、20世纪初反实证主义社会学思潮的主要代表之一。他反对社会是脱离个体心灵的精神产物的看法,认為社会不是个人的总和 ,而是由互动结合在一起的若干个人的总称。他把社会学划分為一般社会学、形式社会学和哲学社会学三类。他提出“理解”概念,认為研究者难免带上主观的价值取向,其知识也具有主观的和相对的性质。他创立了小群体的形式研究。从社会交往的復杂性出发,提出衝突的存在和作用,对衝突理论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他还对文化社会学有突出贡献。齐美尔的唯名论、形式主义、方法论的个体主义思想和理解社会学思想,直接影响到以后的德国社会学家,同时对美国社会学也产生很大的影响。着有《歷史哲学问题》、《道德科学引论:伦理学基本概念的批判》、《货币哲学》、《康德〈在柏林大学举行的16次讲演〉》、《宗教》、《社会学 :关于社会交往形式的探讨》、《社会学的根本问题:个人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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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她的经典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