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兴》[4句]
    贾平凹

    《高兴》坚持了贾平凹对农民的一贯关注,写进了城的农民——城市中的拾荒人的命运。作品采用口述体的第一人称,语言幽默,流畅,易于阅读,是作家近年创作的最好看的小说。 贾平凹写了刘高兴等来自农村、流落都市的拾荒者的命运,同时涉及了城市底层中的各种人群,有乞丐,有民工,有妓女等等。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在城市中艰难地生存。而且,作品在描述他们生活困境的同时,着重关注了他们的精神世界,写了他们的理想、追求和爱情。
    正当百事瓦裂、浮华猖獗的社会变改之际,农民刘高兴先是将自己的一颗肾卖给了城里人,随后又与同乡五富来到城里拾破烂……妓女孟夷纯的出现不但引来了城市万象之态,还带给了他门支离纷崩、始料不及的命运……
    贾平凹以其一贯的慈悲连绵,一贯的继往开来,一贯的淡定笔致打开了一幅令人缀乱或战栗的城市生活画卷,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密布着冲突、错位、荒谬、伤痛、病象重重而又情切至深的当代故事。
    我永远要后悔的不是那瓶太白酒,是白公鸡:以清风镇的讲究,人在外边死了,魂是会迷失回故乡的路,必须要在死尸上缚一只白公鸡,白公鸡原本要为五富护魂引道的,但白公鸡却成了祸害……那天,我们谈论就尽是有关拾破烂的事,而且,他的拾破烂的经历似乎成了他考察了解西安和来西安打工的过程,他见我惊讶的神色越发得意洋洋,盘脚搭手坐在沙发上一边口水淋漓地吸纸烟一边慢条斯理地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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