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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掟上今日子的挑战状》[40句]
西尾维新西尾维新×VOFAN
★「忘却侦探」系列★第三弹!
解谜是她的专长,金钱是她的主人
不在场证明・密室・暗号三行诗
白髮眼镜美女侦探的秘密
──昨日的你 是 今天的谜──
涉嫌游泳选手死亡案的鲸井留可…
众目睽睽下陈尸密室的屋根井刺子…
杀害挚友却遭暗号缠身的结纳坂仲人…
不在场证明 × 状况密室 × 血书暗号
来自嫌犯、凶手和死者的挑战,
忘却侦探──今日子小姐又将如何接招?
人性是否真有好坏?善恶分界又在何处?
这个世上,找得到唯一不变的基准吗……
「这与我无关──反正到了明天,我就会忘记。」
新垣结衣、冈田将生领衔主演
改编日剧大好评!
蔚为话题的书中书〈改心刑〉原着出处!
上辑:
《掟上今日子的推荐文》[43句]
下辑:
《西尾维新经典语录》[86句]
- 毕竟纵观历史,有将不人道的奴隶制度视为理所当然的时代,也有把杀人如麻的人视为英雄的时代。 0 0 0
- 下次有缘再见面时——你要再从头追求我喔。 0 0 0
- 明明是做同样的事,有些人会被原谅,有些人却不会被原谅——就像同一篇文章可以读出好几种不同的意思那样,本来理当是不应该的事,却又被视为理所当然。 0 0 0
- 被害妄想到了这个地步,几乎有点像是强迫观念了,但是自己身为警察,使出浑身解数这么努力地走到今天,可不会情愿随着名侦探的登场,就被降格到衬托的角色。 0 0 0
- 「先试着信任所有人的证词,如果结论有矛盾,就表示有人在说谎。」 这就是反证法呢——今日子小姐说道。 透过「信任」来找出谎言……感觉是一种「绕了大一圈还是回到性格有够差」的思考模式。 0 0 0
- 杀死一个人是犯罪者,杀死百万人就是英雄——同样的道理,拯救一个人是英雄,拯救百万人却成了逆贼——吗?非常有可能。过度的善行与恶无异——一样会伤害很多人、失去很多东西。 历史已经证明了这点。 0 0 0
- 是呀,确实如此。我这个忘却侦探也不记得曾经遇到过会玩弄这么大规模诡计的凶手——或许也只是我忘记了。 0 0 0
- 是呀。被这种东西杀死,死者也很郁闷吧——话说回来只要被杀,被什么东西杀死都会很郁闷才是。 0 0 0
- 要对一个人视若无睹,倒推回去,就必须先看到那个人才行。 0 0 0
- 在赌上人生的时刻,人们意外地还挺容易会犯下令人跌破眼镜的错误。 0 0 0
- 「今日子小姐,我认输了,举双手投降。我只是用来衬托你的警部,请务必让我听听名侦探的高见。」 是价位高到吓死人的酒精害他醉了吗?最后远浅警部还是说出了如此卑躬屈膝的投降宣言。 「哎呀呀。」今日子小姐表情一脸意外地说。「请再坚持一下嘛。我最喜欢一边喝着美酒,一边看着男人拼死努力了。」 也太小恶魔。 0 0 0
- 我是金钱的奴隶。我相信金钱是神圣又美好的东西,值得尊敬与被爱,既美丽又眩目。所以—— 这种脏钱,我一毛也不能收。 0 0 0
- 不是每个人都会一直选择最佳解——或许会因为一时冲动,抑或有所误会,才会犯下些不合理、乱七八糟的粗心错误。 0 0 0
- 「如果鲸井先生不是凶手,那当然是最好不过了。更何况,就算没有不在场证明,也不等于就是凶手。」 被她笑容满面地这么说,他也很难再做出更犀利的反驳。 鲸井之所以不爱看推理小说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他不太懂为何犯下滔天大罪的凶手,都会乖乖地听侦探讲解推理。但是当自己实际站在听讲的立场时,却发现感觉其实也还不坏。 0 0 0
- 「哦,的确是我会推荐给别人的呢,我也看了好几次,是我很喜欢的故事——你看过了吗?」 「只看了那一篇而已。」 「好高兴。毕竟就连在阅读爱好者之间,平常也很少有人会愿意看别人推荐的书呢。」 0 0 0
- 「要那么做」、「要这么做」、「那是错的」——大人总是自以为是地教导小孩,但是如果其根据说穿了根本没有依据,只是一厢情愿凭想像的结果,那么无论是教人的人、还是被教的人都不过是小丑一群,再也没有比这更可悲的事了。 0 0 0
- 能够坐在穿着泳装的美女身旁,真是无上光荣。 0 0 0
- 话可不是这么说。在棒球与足球的世界里,不就有很多人是因为崇拜漫画里的主人翁,最后才成为职业选手的吗?没道理警察或侦探就不能基于同样的理由呀。 0 0 0
- 基本上,在不是推理小说的现实世界里,没几个凶手有闲工夫特地去搞一个密室。 0 0 0
- 愈是精心设计的犯罪,愈会留下许多的线索,一旦罪行曝光的时候,也就愈难以狡赖——这次可说是非常典型的例子。 0 0 0
- 总之,出现在推理小说里的命案和实际发生的命案最大的不同,或许就在于凶手的思考逻辑——但这也不是要说「要是有足以想出超凡诡计的聪明才智,才不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杀人,应该衡量得出这程度的利益得失」这种也算是常出现在推理小说里的经典台词就是了。 0 0 0
- 虽然「第一发现者一定有问题」并非不成文的规定,但「不在场证明过于完美的人反而可疑」倒是推理小说的铁则之一。 0 0 0
- 即使是不重要的东西,也有用眼睛看不到的——真是一句至理名言。 0 0 0
- 看书的时候,其实不用想着要得到什么教训、学到什么东西、将来要如何运用等等,毕竟又不是在上国语课。 原来有人想着这么有趣的事啊……只要这么想,再阖上书就行了。 0 0 0
- 可是请您放心,我是金钱的奴隶。只要该收下的东西有收到,就会遵守保密义务。 0 0 0
- 要疑神疑鬼会没完没了——与其坐上勾心斗角的赌桌,干脆地亮出手中所有的牌还比较轻松。 0 0 0
- 不管如何,只要看到不在场证明就会想去推翻它——这也是侦探的天性。尤其当那个不在场证明愈是完美,就会愈想要去彻底瓦解它。 0 0 0
- 「不行喔,因为这是现实。」 请永远这么烦恼下去吧。 今日子小姐严峻而冷酷地说。 0 0 0
- 没有法律规定不能因为向往推理小说而成为警察或侦探,但法律有规定杀人是不能被容许的行为——现阶段还无法断定这案子有多少是计划性,又有多大比例是一时冲动,总之形成了一个奇妙的密室是牢不可破的事实。为了戳破这牢不可破的事实,让我们来进行讨论吧。 0 0 0
- 进步代表着变化,而变化有时候可能会否定过去——对错的规则永远在流转。原本以为是这样,曾几何时又变得完全不是那样。而且变动的时间,总是比想像中的还要短。 0 0 0
- 或许对愈是亲近的人,愈无法坦白內心所想也说不定。 0 0 0
- 原来如此,居然是要在刚发生过命案的店里买衣服——身为时尚顾问,这胆量的确是让人感觉还挺牢靠的。 0 0 0
- 完全不关哲学的事。我是指因为想制造密室,所以就制造了密室——这种愉快犯干的好事。没有必然性或明确理由,只是刚好想到了密室诡计,于是就付诸实行——这种密室也可以说是推理小说看太多的结果。 0 0 0
- 「今日子小姐,我会被判什么罪呢?」 「我不晓得。我对法律不熟,只知道理念和原则。」 「侦探这样不行吧?」 「因为我就算学过也会忘记呢。我所能依据的,净是一些传统的古老价值观。」 0 0 0
- 如果认为「正义必胜」的说法太幼稚,那么主张「胜者为王」也同样幼稚。 0 0 0
- 看样子,她不是为了显示自己充满干劲才挽起袖子,而是要把自己的手臂看做是时间表……不,不是「看做是」,而是真的写上了时间。居然把白皙耀眼的雪白肌肤当成笔记本,真是太糟蹋了。 0 0 0
- 按照远浅警部的定义,推理小说的犯人和侦探是不分轩轾的对手,必须处于同样的高度才行。就算诡计被揭穿、就算被挑明说是犯人,也必须纹风不动,干脆俐落,甚至是落落大方地叙述之所以会染指犯罪的前因后果。犯人和名侦探一样,都必须擅于演说才行。 可是,实际上并没有那样的犯人。 他们绝大部分都是被逼到狗急跳墙于是不得已,或是一时冲动犯下弥天大罪,光是掩饰罪行就拼上老命——仔细想想,在法治国家里,杀人犯的对手不是什么侦探,而是和国家为敌,要能保持正常的精神状态才有鬼。 0 0 0
- 也就是所谓的动机吧。人有时是会由于一些做梦也想不到的零碎理由而被杀,因此就算在此再怎么深入追究动机,或许也毫无意义。 有人因为是坏人才被杀,也有人因为是好人才被杀——无法一概而论。或许,也有人是因为「无法一概而论」而被杀的吧。 0 0 0
- 请放心,我一定会证明你的清白——只要你真的是无辜的。 0 0 0
- 技术学不来,心态更是望尘莫及。 为了执行职务,不只是记忆——就连感情这种精神性的部分,也毫不迟疑地自愿重置的工作态度,已经远远超出什么专业、禁欲云云的领域了。 无论是喜爱的事物,乃至于「喜爱」这种情绪本身,如果会妨碍到推理的话,也不惜主动将其割舍。 如果这就是所谓的侦探,那么自己在接下来的人生里再怎么努力,都无法成为侦探的——倘若当个侦探非得做到这个地步,那么自己这辈子当个负责衬托的警部就好了。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