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寫小說的,與影視無緣,只不過是掙點小錢。王朔、馮小剛,還有大批的影星們,學曆都不如我,搞出的東西我也看不入眼,但他們可都發大財了。應該嚴格審查——話又說回來,把Internet上的通訊逐頁看過才放行,這是辦不到的:一百二十集的連續劇從頭看到尾也不大容易。倒不如通通禁掉算了。“文化革命”十年,只看八個樣板戲不也活過來了嘛。我可不像年輕人,聲、光、電、影一樣都少不了。我有本書看看就行了。說來說去,我把流行音樂漏掉了。這種烏七八糟的東西,應該首先禁掉。年輕人沒有事,可以多搞些體育鍛煉,既陶冶了性情,又鍛煉了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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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什麼活》[133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