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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实在太年轻了。别看它体格和成年公豺差不多,其实心理上还是一只幼豺。它不懂得越是春风得意就愈要夹着尾巴做豺,谦虚谨慎是弱者的护身符。它才一岁半龄,对豺群许多无形的规矩似懂非懂,对生活的潜规则一窍不通,不晓得在这样的场合根本就没有它露脸的份儿。 这里肯定没有猎枪、陷阱和捕兽铁夹,也不是围捕穷凶极恶的狗熊和野猪。这里不需要苦豺。岩羊是豺群的传统猎物,只要地理位置选择得好,只要不是在峭陡的崖壁上,不必冒什么风险就可擒捉到。只要把这家子岩羊引进豺群布下的圈套,就等于是网里捕鱼,瓮中捉鳖,有百利而无一弊。在这种情形下,豺王是理所当然头一个扑咬者。头一个扑咬方能显出王者的胆识。王者比芸芸众生更需要表现。
0 0 0 1 复制 二维码 《双面猎犬》
- 对豺来说,再也没有比胆小懦弱更耻辱的事了。 0 0 0
- 唉,一条好狗,可惜,落在一个酒鬼手里。 0 0 0
- 假如它达维娅有能耐把猎人撕成碎块,它决不会心慈爪软的。豺再进化一千万年也不会立地成佛。 0 0 0
- 这只是母豺达维娅不愿离开野猴岭的一个表层理由,更深层的理由是:迁移居住地,毕竟是一种怯懦和软弱,未免有一种被驱逐的屈辱。它达维娅能忍受这种屈辱。它是豺,严酷的现实早就教会了它这样一个真理:生活就像阴晴圆缺的月亮,骄傲和耻辱会交替来临,要活命就得能伸能屈。但洛戛能经受得住这个沉重的心理打击吗?洛戛是猎犬,仰仗人类的力量,在森林中一向骄傲自大,连森林之王老虎见了都要避让三分。洛戛在当猎犬时,从没受过这等窝囊气;刚刚脱离人类,变成一条野狗,就被飞扬跋扈的猴子弄得被迫迁移,它会怎么想呢?它一定会认为做野狗不如当猎犬好,它会讨厌现在的生活方式,它会留恋过去的时光,它会萌生再回到人类身边去的愚蠢念头。 0 0 0
- 达维娅疲倦极了,再也睁不开眼。弥留之际,它把头扭向野猴岭方向。遥远的野猴岭有它青春的憧憬与梦幻,虽然已经破碎了,仍有值得凝眸的美丽的碎片…… 一颗坚强的邪恶的火热的冰凉的豺心终于停止了跳动。 0 0 0
- 它实在太年轻了。别看它体格和成年公豺差不多,其实心理上还是一只幼豺。它不懂得越是春风得意就愈要夹着尾巴做豺,谦虚谨慎是弱者的护身符。它才一岁半龄,对豺群许多无形的规矩似懂非懂,对生活的潜规则一窍不通,不晓得在这样的场合根本就没有它露脸的份儿。 这里肯定没有猎枪、陷阱和捕兽铁夹,也不是围捕穷凶极恶的狗熊和野猪。这里不需要苦豺。岩羊是豺群的传统猎物,只要地理位置选择得好,只要不是在峭陡的崖壁上,不必冒什么风险就可擒捉到。只要把这家子岩羊引进豺群布下的圈套,就等于是网里捕鱼,瓮中捉鳖,有百利而无一弊。在这种情形下,豺王是理所当然头一个扑咬者。头一个扑咬方能显出王者的胆识。王者比芸芸众生更需要表现。 0 0 0
- 一般来说,苦豺角色是由两种类型的豺来担当:一种是爪子已经磨秃犬牙已经松动生命之火已快熄灭的老豺;一种是歪嘴、瘸腿、弯脊梁等先天有缺陷或后天受了重伤因而丧失了捕食能力的残疾豺。这是一种残酷的废品利用。豺没有道德感,从不像人类那样尊敬老者关怀残疾。豺的一切行为都受汰劣留良适者生存这条自然规律支配。豺只尊敬强者关怀幼崽。强者能兴旺种群,幼崽是种族的延续。在豺的观念里,老者和残疾只会吃食不会捕食,是群体的累赘和负担。当面临只有牺牲个体才能换取种群整体利益时,假如丢弃幼崽那会危及豺群的明天,假如丢弃身强力壮的公豺或母豺,那会危及豺群的今天,而丢弃老豺或残疾豺,群体不受任何影响,至多是伤害了豺群昨天。豺对昨天不感兴趣。 0 0 0
- 白眉儿虽然听不懂他在说些啥,但它很聪明,从他的表情和语调,尤其从绾成圆圈的麻绳上,很快猜出了他的用意。绳圈后的肉骨头,显然是诱饵。他引诱它脑袋伸进绳圈去啃骨头,他就会及时将麻绳收紧,拴住它。 它迟迟不去啃那块喷香的肉骨头。 小老头脸上露出不耐烦的表情,站起来,双手扯着绳圈,慢慢朝它逼进。他想用麻绳套牢它,占有它。他想让它做他的狗,让它永远羁留在他身边。他手里的麻绳是权力的象征,套住了它,也就掌握了它。它将永远失去自由。如此看来,麻绳其实也是一个绞索。 0 0 0
- 狗就是这个德行,不管人类喜欢它还是讨厌它爱它还是恨它给它吃还是要吃它,它都不会改变对人类的忠诚。 狗的忠诚是先天遗传的,浸透在血液中。 对狗来说,自由是一种毫无必要的奢侈,没有任何束缚的野狗生涯是一种苦刑。 0 0 0
- 达维娅站在豺的立场上,根本无法理解洛戛为何一见到旧主人就像鱼见到水,鸟见到树林那般欣喜。 它十分清楚人和狗的关系,其实是一种永远也无法改变的主仆关系。人在需要狗的时候,把狗称为忠诚的朋友,或许还会把狗搂进怀里去亲昵地捋顺狗毛抚摸狗背叫一声我的宝贝。然而一旦狗年老体衰不能再看家护院撵山狩猎,人就会毫不犹豫地将狗宰掉清蒸红烧,煎炒爆烹。狗为主人鞍前马后地奔跑,哪怕累得口吐白沫也还死盯着猎物不放,遇见猛兽总是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拯救主人的性命,可到头来却逃不脱被木棒敲断鼻梁的厄运。 何苦呢,干吗这样作践自己? 0 0 0
- 不管是脊椎动物还是哺乳动物,只要是具有群体意识,都有欺生的陋习,一万年也改不掉的。 0 0 0
- 觅食方式直接决定着动物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及感情取向。他给予,它接受;它乞讨,他施舍。这无疑是一种最原始的豢养与被豢养的关系,再进一步就变成了主仆关系。它依赖他活命,不可能不对他感恩戴德。 0 0 0
- 不管怎么说,有东西吃是一种幸福。 0 0 0
- 许多哺乳纲母兽都把亲生幼崽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要重。自己可以死,但孩子不能死! 0 0 0
- 他们说话的当儿,白眉儿钻到黑头帕汉子胯下,嗅闻了一阵,它闻到一股屠夫的血腥味。它狗心沉沦,浑身战栗,无论如何,它也不愿自己变成人类餐桌上的一盘佳肴。可它脖颈上拴着铁链,被牢牢攥在苦安子手里。命运掌握在别人手里,它又能怎么办呢。 0 0 0
- 豺在猎场上的风范与狗迥然不同,豺没有猎人撑腰,也没有猎枪助威,自古以来选择的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求生存的生活道路,独立精神很强。在狩猎中既有胜利,也有失败,既有辉煌,也有屈辱,有笑也有泪,有喜也有悲,从某种意义上说,失利要比成功多,可以说失利是家常便饭,因此对失利的心理承受能力很强,只有胜不骄败不馁才能一天一天活下去。丛林里的动物不是泥捏的,即使是兔子,逼急了也会反咬一口,在猎杀过程中,经常会有豺被殊死抵抗的猎物咬伤或踢死;假如一匹豺流了血,就吓得其他豺不敢动了,豺这个物种早就在地球上绝灭了;同伴的血,往往会使其他豺更疯狂地扑向猎物。 0 0 0
- 豺的智商很高,达维娅很快就明白死神已在召唤自己。它并不怕死,豺从来过的就是小命吊在刀尖上的日子,见惯了流血与死亡。 0 0 0
- 达维娅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大跳。豺虽然生性凶狠,但没有同类相残的恶习。生活在一个群体里,偷偷地杀死别的母豺的孩子,怎么说也是一种十恶不赦的罪孽。它也是母亲,它晓得一旦失去孩子后母亲的心会怎样破碎。这样干也实在太狠毒了。可它没别的办法可以让自己的心肝宝贝在它死后继续活下去。白眉儿是它生命的延续,是它不朽的灵魂,是它短暂的一生唯一也是最后的杰作。为了孩子,它什么都愿意干。它甯可自己遭报应,受惩罚,死后下到十八层地狱,也要给白眉儿找到称职的养母。 0 0 0
- 有一次,它伙同几条公狗在水沟里截住白眉儿。一顿好咬,差点把白眉儿的尾巴咬掉了。倘若换成一条普通的狗,即使是军犬,恐怕也早就乖乖地低头称臣了。谁耐得住这没完没了的追咬?它早就想好了,只要白眉儿的眼光不再像豺的眼光那样冷若冰霜,只要白眉儿在它面前不再像豺那样犟头倔脑,只要白眉儿洗心革面地彻底抛弃豺的风范豺的孤傲,只要它黑虎扑过去时,这豺娘养的能四肢趴地尾巴摇成扇状,做出狗所特有的屈服认输告饶求情的模样,它就会停止厮斗,或许还会把一根没啃干净的骨头恩赐给这白斑脸面金黄毛色的家伙。恩威并重嘛。遗憾的是这家伙天生豺骨头,虽然时时受攻击,处处遭围困,却仍不肯屈服。 0 0 0
- 笑里藏刀,是两足直立行走的人的一种创造。白眉儿半豺半狗的智慧,是永远也看不透人心的。 0 0 0
- 遥远的野猴岭有它青春的憧憬与梦幻,虽然已经破碎了,仍有值得凝眸的美丽的碎片... ... 0 0 0
- 对狗来说,丧家犬是一种恶名,背弃主人是一种罪孽。 0 0 0
- 表现自我价值,是生命的一种本能冲动。 0 0 0
- 幸福的生活过一辈子也不嫌多。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