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拉松那绝对无情的距离,使得完成比赛就代表着胜利,不管你花了多长时间。每当我完成一个马拉松,就感觉自己做了一件值得去做的事情。 0 0 0
- 就我而言,能完成这本书的唯一动力,就是能自我放纵,让它想多任性就多任性。实际上,以下都是我作为一位步行者的经历;如果这本书本身就是个步行者,那它绝对是个悠哉的漫步者,边走边选择下一条路,而非急匆匆要跨越终点。 0 0 0
- 我跑步时穿的是便装——牛仔裤、长袖运动衫和一双皮质时装鞋。天晓得那是副什么鬼样。别人看我这身打扮在大街上猛跑,肯定认为我是偷了什么东西或者是杀了什么人在拼命逃跑。不过也没人上来阻拦我,因为这毕竟是在纽约啊,干吗要去管别人的闲事呢? 0 0 0
- 说实话,我真不晓得是什么鬼东西让我坚持到最后的, 除了悲观和固执僵持的那个阶段,我感激那个让我坚持下来的东西。 0 0 0
- 我选择做个小说家是不无道理的。我非常愿意告诉你我虚构的人物的每一个细节,但如果想知道我本人的情况,那么,没门儿。 0 0 0
- 传统观点来看,离比赛这么近,你做的任何事情都帮不上任何忙,只会带来受伤的危险。这段时间里不管是赛跑手还是竞走者,都应该逐渐减少训练,缩短距离,并且要将步子放轻松。 0 0 0
- 因为我不得不面对岁月无情的打击,并接受一个令人震惊的现实,宇宙的自然规律不会为我而破例。 0 0 0
- 我有两个目标:完成比赛,至少拿个倒数第二。 0 0 0
- 秘诀就是留在赛场上。秘诀就是不停地前进。 0 0 0
- 有一种说法,马拉松是瘦子的游戏,只要瞧一眼那些第一批冲过终点线的人,你就会同意这种看法了。获胜者的身材从超模般的苗条到厌食症似的枯瘦。而那些徘徊在队伍最后的家伙们,体重明显更接近于国家的平均水平。 0 0 0
- 你真的需要个理由,是吗?这儿有一条。一旦完成一次超级马拉松,那么,你就能把下面的九个字轻轻松松甩进余生任何一次对话中: 不过是场马拉松罢了。 0 0 0
- 走完两圈后,我停下来给水疱缠上绷带。同时还在乳头上贴了邦迪。当我还小的时候,我很不理解为什么男人要这么做,但现在我明白了:在和衣服的不断摩擦中,它们很容易被擦伤。过去这样的事情从来没发生过,但之前我也从来没走过那么多的路。 0 0 0
- 我承受的这些比赛,能让我在和别人交谈时甩出“只不过是场马拉松罢了”这样的话,还带着讽刺的味道。 0 0 0
- 我干完了这一圈后继续向前走。没过多久,我就遇到了另外一名选手,他的速度和我差不多,于是整场比赛中,我第一次和别人肩并肩走着。他的名字叫保罗,我们开始交谈起来,这感觉真是美妙。这圈,是我的第十八圈,是他的第二十八圈。他一直在比赛,从来没休息过,但这是他的最后一圈了,因为他得早点离开去赶飞机到旧金山,第二天早上他要参加旧金山马拉松赛。 两个星期前他刚完成了巴德沃特超级马拉松。就是那个穿过死亡谷、途中要沿着地上的指示,不然鞋子都会融化的比赛。而如今他跑了二十八圈,差不多有88英里,接着还要横跨整个国家去参加一场马拉松。 后来我在网上查到了他,发现他还只是个孩子。原因就在此。我的意思是,这家伙才五十八岁。 0 0 0
- 让我坚持下来的理由是:要是我退出后没往回走几步脚就不痛了,那也太让人恼火了。 0 0 0
- 在休斯敦我踏进水塘顽强前行,最终多走了一英里,可我感觉自己是个失败者。 我能做得更好,不管下不下雨,不管有没有脚趾甲。我应该坚持待在赛场上,或许还能多走几圈。再有三圈我就能完成七十英里。而我却苟延残喘地在食物补给区里待了很长时间,以至于重新开始走路时感到了真正的痛楚,于是我投入了疼痛的怀抱,并以此为放弃比赛的借口。 疼痛的强度确实厉害,疲倦的程度也是一样。但在长距离比赛中,伤痛和疲劳是不可避免的,这我知道,我还知道如何逼迫自己坚持下去。但我没有那么做。 0 0 0
- 有些人学会得早,有些人学会得晚;有些人摔很多次,有的人很少摔倒。但迟早,人人都会走路了。 没有人灰心丧气,没有人提早放弃,每个人都在按步学习。而且,没有奖励的诱惑,也没有惩罚的威胁;没有对天堂的憧憬,也没有对地狱的恐惧;没有糖果,也没有棍棒。摔倒,起来,摔倒,起来,摔倒,起来——然后开始走路。 太神奇了。 0 0 0
- 我很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比赛已经结束,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必须得喜欢这个结局。 0 0 0
- 在食品补给区我发现无限多的垃圾食品,品种极为多样。在平日里,我总坚持着阿特金斯营养减肥法,而且效果相当好,但如今这种极端的情况,给了我一个像猪一样狼吞虎咽的绝佳借口,而且我也是这么做的。奥利奥?花生黄油和果冻?燕麦曲奇?甜甜圈?全都拿上来!噢,太棒了,还有咖啡!我有足够的时间来大吃大喝,因为还剩下两圈我就能有五十英里的纪录。 0 0 0
- 顺便说下,我不知道“逆时针”这个词还会用多久,甚至将来能不能被理解。当全世界的钟表都变成电子的之后,我们该用什么词来定义比赛的走向呢?当我绕着诺科米斯山湖一圈圈竞走的时候,我一直在仔细考虑这个问题。我有足够的时间来进行天马行空般的思考,但没有一件是算得上重要的。 0 0 0
- 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只要我还有能力,我就会一直走下去。 0 0 0
-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受虐狂去参加超级马拉松赛?为什么要没完没了地训练,为的是用更长的五十、一百公里或是五十、一百英里的距离来惩罚自己?为什么要花二十四小时绕着一片湖无止境地跑? 为什么要让身体和精神承受这种苦痛?那些超级马拉松赛手一定都厌倦了这样的问题,但如果你能找到一个人来回答,那他很有可能会告诉你,这种必要的磨炼给了他生活的方向,能够迫使他冲出自我的束缚,提升自己对可能性的理解,漫长的赛道给他带来心灵的洗礼。 0 0 0
- 显然我们会狭路相逢,因为很大一部分学生会在公园或者附近消磨时间。他们似乎认为——我可以向你们保证,这也不无理由——一名中年男子在公园里竞走的样子就和看卡通片一样滑稽。 我一直坚信,如果不去理会那些盯着看你的人,那么他们迟早会没兴趣再看下去。而相反地,他们却坚信如果你一直嘲笑某个可怜鬼,那他迟早会放弃并打道回府——因为他坚持得越久,提供的娱乐就越多。 不得不说,这剥夺了我很多训练的乐趣。 0 0 0
- 毫不夸张地说,我是靠着喝酒结的婚,又是因为喝酒而离了婚。1973年和第一任妻子离婚后,我搬进了西58街的一间单身公寓。一年后我开始着手写马修·斯卡德的系列探险小说,他住的酒店就在我那儿附近。这是何等的凑巧啊? 0 0 0
- 而在我的小说里,男士们总有各种不同寻常的艳遇。让我苦恼的是,这等好事从没发生在我身上过。 0 0 0
- 在我看来,写回忆录并不需要想象,虽然有不少作家通过想象使笔下的“现实”更加美好。但如果我要想象,我就干脆坐下来写小说了。对我而言,回忆录仅限于作者的记忆。 0 0 0
- 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迷路。虽然我大概知道路的方向,但我很清楚我们肯定会迷路,殊不知迷路是任何朝圣之旅中不可避免的部分。 0 0 0
- 我要做的就是坚持,将一只脚不停地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这么做我一定能打破自己的纪录。事实上,我要将它捏个粉碎。 0 0 0
- 说到底,上帝就是个至高无上的讽刺家。 0 0 0
- 我从不纵容自己“休息”一天,因为我很清楚一旦懒了一天那么我会永远懒下去。 0 0 0